1月12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沙坪坝收费站时发现一绿色无牌“老头乐”准备驶入高速公路。
为了不影响收费站正常通行秩序,执法人员立即指挥该“老头乐”靠边停车,而后上前询问具体情况,并联系高速公路交警。

待高速交警到达现场后,执法队员联合高速交警一起指挥该车在收费站调头驶离高速公路。出站后,执法人员告知驾驶人非机动车不能擅自行驶高速公路,该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通过执法人员的劝导与普法,驾驶人认识到了非机动车行驶高速公路的行为是违法的会立即改正。(通讯员 张光杨、蒋迪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