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上午,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八大队执法人员在G93成渝环线高速潼南收费站联合辖区高速交巡警潼南大队开展专项检查,10时许,一辆网约车驶出收费站,执法人员立即引导车辆在安全区域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员周某驾驶渝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载客1人从重庆驶往潼南,人车证件齐全,但驾驶员和乘客均无法出示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订单及有效的顺风车订单,询问得知,该名乘客在网上下单并乘坐上该车后,驾驶员和乘客商议到达潼南后支付70元车费,随即取消了订单。鉴于乘客刘某要赶往潼南县人民医院探望手术病人,执法人员快速做完笔录取证结束,对司乘人员开展说理式执法,耐心的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线下揽客的危害,事后本着执法为民服务的原则,驾驶执法车将该名乘客安全送达潼南县人民医院,乘客对执法人员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对执法人员连连赞叹。由于驾驶员周某属于首次违法,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驾驶员表示愿意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并立即整改,符合轻微承诺告知条件,执法人员对其给予警告处罚,签订了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并提醒若第二次进行线下揽客,将面临5000-20000元的行政处罚,周某表示接受处罚教育,以后将合法合规进行营运。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在此提醒:广大网约车经营驾驶员要依法合规经营,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时,不要轻信喊客拉客人员,要通过正规网约车平台预约合规网约车。若发现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或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