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二大队数字执法室对辖区高频通行车辆进行筛查时发现,一辆渝A籍新能源网约车每日多次往返重庆主城与铜梁两地,行车轨迹与其网约车性质存在重大疑点,大队迅速召开相关研判会,下达对该车开展布控检查任务。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车内4名乘客与驾驶员之前有过接触,但乘客之间互不相识,1名乘客是通过其他人介绍乘坐,系到达目的地后付费乘车。驾驶人表示,自己本人目前居住在重庆主城,但因铜梁家中父亲年迈,自己在赚钱的同时又想兼顾照料老人,于是就没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而是通过线下揽客方式在重庆至铜梁两头跑业务,没想到这样都可以被执法人员定点拦截,今后一定会遵规守纪,严格通过平台接单,不再犯下同样的错误。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应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经查,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采取告知承诺方式进行教育并记录在案。同时,对于当事人驾驶车辆超员一案,大队已现场移送高速交警予以处理。(通讯员 肖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