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一大队通过高频车辆核查系统筛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XXX75的白色小型轿车频繁通行高速公路,有重大非法经营嫌疑。大队数字执法室成功锁定该车通过永川收费站上道,往S7高新南收费站方向行驶,于是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迅速布控拦截。
15时许,执法人员成功将该车进行了拦截。经现场检查,渝AXXX75号车取得了网约车营运证,但驾驶员杨某却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该车搭载3名乘客,均未通过正规合法的网约车服务平台接单,而是通过驾驶人杨某私下巡游招揽的乘客,乘车费用通过线下进行支付。杨某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驾驶员杨某陈述,自己本是一位生意人,需要经常往返于永川与渝北间运输商品,但为了节省成本、拓宽收入来源,他从网约车公司租赁了这辆新能源车,既作为日常货物运输的工具,又试图在空闲时段兼职跑网约车,以补贴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以及日常生活开销,这辆网约车便“身兼数职”。这一看似“一举两得”的妙计,实则触犯了交通运输法规,其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对乘客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根据调查,驾驶员杨某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并通过巡游揽客的形式招揽乘客,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执法部门依据该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系统查询,杨某已是第二次从事非法营运被处罚,执法部门还将案件移交给公安交巡警大队,对其实施暂扣驾驶证处罚。